印尼作為國際橡膠三方委員會成員之一,與泰國、馬來西亞共同舉行了地區(qū)橡膠市場的啟動儀式。但印尼橡膠商協會決定只將40%的橡膠在橡膠交易所銷售,一半以上橡膠依舊按照傳統(tǒng)方式從買主手中直接購買橡膠。
印尼橡膠商協會勸誡印尼政府不能盲目履行實施條例,因橡膠不同于錫條。若把交易所執(zhí)行權交給某一特定公司,將會觸犯1999年第5號法令,同時橡膠商們的利益也無法得到保障。所以,在印尼成立橡膠物質交易所是得到印尼橡膠商協會的支持,但不能成為印尼橡膠交易的唯一場所。雖然印尼從橡膠交易中的得到外匯收入或將有所縮減,但印尼橡膠商們的權益得到了合法的保護。